“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紧密围绕新时期消防部队中心工作任务,结合队伍实际,秉承“燃文明之火,铸青春警魂”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主旨,扎实工作,创造特色,着力打造品牌,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2004年以来,兰州支队安宁中队等4个集体6次荣获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称号,西固中队被团省委、省国资委、省劳动厅评为“青年文明号”,特勤中队等10个集体17次荣获全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称号;9个集体荣获市、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支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先后有4人荣立一等功,17人荣立二等功,280人次荣立三等功。
一、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创建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接力创建。1994年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兰州支队历届政治处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将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加强部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政治处主任担任组长,各基层大、中队团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建活动工作机构,每季度召开“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活动进度汇报,研究推进创建工作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大、中队蹲点帮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了“由点及线、由线及面”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力地推动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深入和拓展。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规章制度。2004年,支队政治处提请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兰州市前列、走在全省消防部队先进行列的目标。结合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制定了《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年文明号考评办法》和《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全市消防部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出台了《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奖惩办法》,从工资奖金、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优秀官兵实行奖励,并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2010年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消防部队“青年文明号”创建5年规划》,对2010年—2015年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使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强化考评督导,严格条件标准。政治处在创建活动中严格要求,层层审核,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对拟申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人员结构、先进事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既注重数量,又注重质量,实行优胜劣汰,不搞终身制,打破先进荣誉的“一劳永逸”,真正把符合要求、事迹突出的集体推选出来,引导广大消防官兵立足岗位树形象、练技能、创佳绩。把培养措施、激励政策、监督制度进行有效地结合,使活动能连续持久地开展,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帮扶督导,尤其对获得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开展定期指导,做到了年初有目标、管理有措施、月月有总结、活动有记载,在推出新典型的同时,推动已获得的青年文明号在保级的同时,继续争取上一级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