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张翔)2014年10月起,团绿春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团州委的相关要求,及时部署、注重协调,迅速启动“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安排专人负责,利用电视、QQ、微信等新媒体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宣传,动员绿春县微型企业积极申报,并深入实地进行现场勘验,切实了解和掌握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
“两个10万元”工程是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激发民间创业热情、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惠民政策,从2014年4月实施至2016年底止。其中,第一个“10万元”是指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顺利实施,将对激发微型企业的发展活力、带动劳动者创业、促进市场繁荣、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以及全民创业热情。
经过提交申请、查验审核、会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团县委推荐扶持对象10户,其中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印刷业等。截止1月15日已圆满完成10户“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扶持项目,发放帮扶资金30万元,带动就业人员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