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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印发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15-01-13 09:2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马云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落实九部委《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办发〔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促进大学生创业是高校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国家改革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工作内容。高校共青团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有关精神的指引下,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协同推进,发挥高校共青团在组织动员、资源整合、载体搭建、氛围营造等方面的工作优势,推动大学生勇于创新创业,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意见》指出,各地各高校团委要立足于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实践锻炼等工作内容,从举办系列创业讲堂、普遍开设创业课程、培育创业社团协会、完善创业竞赛体系、组建创业导师团队、联合打造创业基地、争取创业资金支持、构建政策服务平台、寻访选树创业典型等九方面出发,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体系。

  《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团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源整合,充分运用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实现工作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利用;要把握总体要求,突出自身特色,选好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探索具有本地本校特色、带动性强、能落到实处的工作项目;要注重舆论宣传,加强跟踪帮扶,充分利用各种类型的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完善对在校创业和已毕业创业学生的跟踪帮扶机制。

  据悉,近期各地各高校团委将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地、本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青团中央将适时对各地各高校团委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及落实进行督进、考核。

  附件: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各高校团委:

  现将《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尽快制定本地、本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马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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