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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在校园开展贩毒案审理现场为学生说法

发稿时间:2016-06-17 07:3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李彦龙 通讯员任真高)在“6·26”禁毒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落实省、市、县禁毒文件要求,切实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和落实法官普法主体责任制,近日,贵州省思南县团委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省贩毒案件,用鲜明的实际案例面对面地对广大青少年学生上了一场禁毒教育课。该校3000余名师生分别在现场或通过教室视频直播方式观摩旁听了案件审理。

  思南县团委联合县人民法院走进校园公开开庭审理跨省贩毒案件。图为法庭审案现场。思南县团委 供图

  当天下午三点,县民中阶梯教室座无虚席,井然有序。开庭前,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县民族中学法制副校长(兼)丁道源为到场师生首先进行了一场法制、禁毒知识讲座,对青少年未成年人不能准确驾驭自己的思维、不能清楚辨别自己的行为、不能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独立应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等生理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同时结合法院现场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如何做一名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学生进行了深入讲解。

  接下来,法院工作人员正式开始现场庭审贩毒一案。经审理查明:王某、安某在广州打工相识,2015年9月底,二人经电话联系商定,王某携带毒品与安某一起从广州到达思南县城,接下来的十来天里,安某从王某处拿出毒品,先后在思南县大坝场镇、思南县城等地贩卖,所得毒资由王某保管,供二人共同花销。2015年10月8日,安某在思南县思唐街道城北菜市场门口被思南县公安局民警盘查,并从其身上查获疑似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零包一个。公安民警遂根据安某供述的线索,立即赶到王某在思南县城住的某旅社,从其房间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可疑物两包、大麻可疑物一包,经现场称量,甲基苯丙胺可疑物净重63.84克,大麻可疑物净重43.75克。经铜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王某处缴获的甲基苯丙胺可疑物和大麻可疑物中分别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安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王某提供毒品并对贩卖毒品的毒资进行保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安某为王某联系买家,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合议庭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判处安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王某表示将上诉,安某则表示服从判决。

图为思南县学生在参观仿真毒品样本。思南县团委 供图

图为思南县学生在参观仿真毒品样本。思南县团委 供图

  据悉,团县委、法院、禁毒办在校园内通过摆放禁毒展板20块、禁毒漫画100余幅、现场讲解、禁毒宣传车、禁毒漫画、禁毒折页、仿真毒品样本、禁毒宣传知识等喜闻乐见的宣传片,宣传毒品危害,教授防毒方法,普及禁毒知识,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让学生充分了解毒品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全校3000余名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受益。

责任编辑:李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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