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崔梦社)日前,2014年度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培训班在西安举办,团省委副书记单舒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开班仪式由团省委权益部部长崔梦社主持。2014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单舒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阐述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重要意义。他对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注重工作的经常性,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办法》有关制度要求,开展经常性维权服务;二是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要坚持分类分层的工作原则,在青少年维权案件预防、宣传、接案、办理等方面下功夫,建立维权热线、开展咨询服务、提供维权帮助,做到出实招、见实效;三是要体现工作的专业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维权岗单位要认真落实新修改的刑诉法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体系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的专业化和制度化建设,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在教育、感化、挽救方面下足功夫,注重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在青少年中普遍开展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开展自护教育、心理卫生、防灾避险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养。五是要紧紧抓住工作重点,着力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感化挽救、纠偏帮教、解疑释惑、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实际有效的帮助。
本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帮助“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了解全省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总体部署,学习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业务工作技能,提高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培训班邀请“法治陕西大讲堂”校园法制报告团负责人陈静和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褚宸舸,分别就如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艺术性和实效性、近十年我国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专题授课;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郝鹏涛就新修订的《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办法》作了说明;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宝鸡市救助管理站、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围绕维权岗创建、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