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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大实践队“三下乡”模拟法庭走进南昌市阳光学校

发稿时间:2015-07-22 08:5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张梦)7月19日,江西师大心理学院暑期三下乡实践队走进南昌市鸿杰阳光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系列活动。志愿者用心理学知识为阳光学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上午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我眼中的法制等活动。下午,志愿者们为这里的学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

  伴随书记员法庭纪律的宣读,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序幕。经过仔细的盘问,审判长了解到被告的基本信息,明确被告为未成年人并确定了审判方向。紧接着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与被告就案件细节进行对质,庭审中,公诉人、控诉人与辩护人就被告是否故意抢劫犯罪展开激烈辩论。为使自己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公诉人邀请警察吴刚出庭作证。在激烈争辩的过程中,辩护人坚持称道:“我的当事人在被捕时没有反抗,可见他没有想过逃避法律的惩罚。同时他只有初中文化,他接受较少的法制教育,导致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审判长考虑从轻量刑。”片刻休庭后,审判长综合双方的辩护理由和相关证据,同时考虑到被试为未成年人,依法做出了判决。

  模拟法庭结束后,阳光学校负责人谈道,“在少年法庭内,年龄是量刑的重要标准之一。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相对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在其犯有严重危害社会的罪行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在庭审中,应当保持肃静,不得违反法庭纪律。对于青少年的未来发展,我们更应该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

  模拟法庭的举办有效的提升了同学们对于法律的兴趣,向大家展现真实的庭审过程,帮助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有关法律的特色活动,带着同学们走进法律的世界,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志愿者们把心理学的思想与法制相结合,不断推广法制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我们在行动。

责任编辑: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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