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基础建设
1. 完善“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志愿中国”信息系统,与地方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加强青年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归集和使用。统一志愿者信息采集标准,将志愿服务时长与评价纳入采集范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青年信用数据共建共享。
2. 建设青年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青年就业创业网、婚恋交友网等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数据服务,在求学、实习、就业、创业、婚恋、融资、消费等方面为青年提供精准帮扶。
3. 加快建设青年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共建共享,提供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信用公示、信用查询等服务。建立青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目录,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青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构建中国青年信用数据库。建设和运营中国青年信用服务系统,提供信用管理、信用查询、信用评级、统计分析等服务功能。依法依规推进青年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
4. 保障青年信用信息安全。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制定青年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规范,切实保护青年的个人隐私。
(二)加强重点领域青年诚信建设
1.学习教育领域。加强诚信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推动高校依托第二课堂等载体,加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培养,探索信用信息应用。鼓励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守信青年,适当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费补助。对守信青年,适当提高助学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并在评优评先、保送研究生、公派出国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将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学历造假等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
2.志愿公益领域。推广中国注册志愿者卡,拓宽服务领域。常态化实施注册志愿者保险项目,建立注册志愿者基本保险保障。筹建青年互助保险机构,逐步推出保障力度更大、保障范围更广、服务质量更好的注册志愿者保险产品体系。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对守信志愿者在家政、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文化体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领域提供优惠和便利。
3.就业创业领域。实施青年诚信就业行动计划,与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合作,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志愿者或提供实习岗位,记录志愿者相关诚信记录。实施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项目,将挂牌项目和团队成员信用情况纳入青年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机制建设、降低融资成本,为守信青年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融资等服务。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把信用记录纳入考试招录、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的考评范围。
4.婚恋交友领域。在婚恋交友场景中推广使用青年信用产品,支持婚恋交友网站建立会员实名制和信用在线评分制度,净化婚恋交友环境。加强与“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的衔接,打造良好的社交生态圈。
5.信贷租赁领域。探索建立青年信贷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守信青年贷款成功率。鼓励金融机构向守信志愿者提供贷款优惠。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在租房、租车等租赁交易中使用青年信用产品,提供信用租赁服务。鼓励为守信青年提供租房补助或减免公租房租金,降低购房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
6.抚养赡养领域。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把志愿服务时间储蓄转化为为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优先安排其直系亲属入住养老机构,给予养老服务或护理补贴。鼓励有关机构对在志愿活动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守信青年,提供照料、生活补助等服务。
7.医疗健康领域。鼓励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取药等环节实行“信用医疗”。在生育、预防接种、抢救、康复、用血等方面为守信青年提供优惠服务。
8.出行旅游领域。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守信青年实行票价优惠。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对守信青年实行购票优惠政策。鼓励航空公司推行“诚信机票”,为守信志愿者提供“信用购票”和优先服务等优惠措施。
(三)建立健全青年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1.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建设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强对守信青年的激励。加大对守信青年的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重信守诺的社会氛围。研究建立科学的优秀志愿者红名单制度。协调推动在教育、民政、金融、旅游等相关领域给予守信青年正向激励,开辟办事“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制度,提供便利化服务。
2.建立失信修复机制。探索建立针对青年的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支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3.建立和完善青年信用标准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建立青年信用评价模型,对青年信用状况进行评分,按照信用得分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加快制定青年信用数据、青年信用信息系统接口标准等技术,促进青年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
(四)开展青年诚信宣传教育
1.开展青年诚信宣传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灯箱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针对青年群体大力宣传诚信文化,引导青年重诺守信。选聘青年诚信大使,树立青年诚信典型。
2.开展青年诚信教育活动。举办“青年诚信活动周”、“青年诚信宣传月”等主题教育活动。在“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教育活动。鼓励中小学通过主题班会、作文竞赛、橱窗画报、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和渠道开展诚信教育,鼓励大专院校举办诚信事迹报告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讲座等。
3.开展青年诚信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动员高校、金融机构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招募具有信用知识背景的大学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组建专业队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举办讲座、调研、座谈、展览等形式,运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线上平台,宣传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
(五)培育和规范青年信用服务市场
支持各级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开展公益性信用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供商业信用服务,建立公共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青年信用服务组织体系。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育一批青年信用服务品牌机构。支持青年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利用“互联网+”创新青年信用服务模式。推动青年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创新和广泛运用。支持相关征信、信用评级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研究制定青年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健全青年征信和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青年信用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分地区、分领域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在学习教育、志愿公益、就业创业、婚恋交友、信贷租赁、抚养赡养、医疗健康和出行旅游等领域开展青年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体制机制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横向和纵向的信用信息联动应用机制。强化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估职能,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青年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青年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规划组织落实有关任务,明确具体任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支持各级地方共青团组织成立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本地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中国青年信用促进会、中国青年信用研究中心等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完善政策法规
研究制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青年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办法、青年信用水平评价标准、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财政资金。采用PPP模式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四)壮大人才队伍
把青年信用体系纳入共青团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在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青年信用业务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支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团属院校开设信用管理培训课程,加强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
(五)开展督导评估
建立和完善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编制青年信用体系年度发展报告。各级共青团组织、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青年信用体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规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督导评估,并公布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