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贵,诚为本,干为先”争当核心价值观践行者
——诚实守信好青年 李宁个人事迹
李宁,男,1985年9月出生,壮族,中共党员,201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系贵港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李宁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以“和为贵、诚为本、干为先”的精神鞭策自己,始终以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对群众、对工作始终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2014年贵港市电视台、广西新闻网、贵港本地网络论坛等多家媒体将其诚信于民的事迹重点宣传报道,被广大群众和网民热切称为“阳光诚信警察”。2014年,李宁因工作表现突出,荣获贵港市公安局优秀党员称号,在广大青年中做出了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心里的“傻小子”
李宁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位向善好学、尽职履诺的“傻小子”,答应别人做的事情,一定会倾尽全力去完成。2014年9月,单位领导交办给李宁一个紧急的课件制作任务,这项任务要求高、压力大,有些同志因无法承受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工作做到一半就坚持不下去了。而李宁接到任务后,始终以“用我必胜,不辱使命”的承诺去倾力完成。为了完成这份重大的承诺,他连续48小时不休息,3天3夜没离开过办公室,最终在“一诺千金”的强大责任心监督下圆满完成了课件制作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此外,李宁在工作中还身兼各部门业务,有时候事情忙起来时他也经常废寝忘食。“各部门委托我们协助的案件虽然多,但受理了就一定要回复,一定要给他们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李宁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一次有位网民在论坛上发表一则寻狗启示并要求网警帮其解决问题,李宁看到后向网民承诺愿意帮失主找回丢失的爱狗,三天后,李宁经过多方发动资源,努力寻找,最终向网民兑现了承诺。网民感激不已,对网民而言,这个承诺是多么的细微,而李宁却把他看成是对自己的一份信任,对人民警察的一份嘱托,因此李宁答应群众的需求后,全力寻找,最后履行了这份庄严的承诺。其实,平日里无论是案件协助还是群众求助,不管有多么繁杂,他都会一一答复并尽自己能力和权限去帮助。“群众利益无小事,承诺了群众的期望,就一定要履行好这份职责,诚信地完成群众交给的任务”李宁长期在工作上认真履职、恪守承诺,被领导认为是“承诺千金的傻小子”。
网民心里的“阳光诚信警察”
在网络微博上为孤儿呼吁捐衣捐物、为五保户老人传播经济救助信息、为抗战老兵呼吁社会关爱……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网络警察,李宁充分发挥他的专业特长,巧借网络这一平台,与群众进行良性沟通,为群众答疑解惑。2013年,他又根据智能手机发展的特点,在全市公安机关首推“网络手机警务工作”模式,将网络管理下沉到群众的智能手机终端,实现24小时全网触警,24小时贴心为民服务,使警民关系在网络虚拟社会里得以延续,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工作之余,李宁还肩负着多家小区网络安全员的工作,但他并不流于形式,他说,“既然接了这份活感,就一定要全力干好”。他常常奔忙于市内各个社区,免费为群众上门修理电脑、检查维护网络运行情况、免费赠送杀毒软件。为了方便群众,他还制作了“网警便民服务卡”,让群众遇到困难第一时间找他。2014年10月,网民“等着我”在论坛上发帖称“我在街上捡到500元,想要交给警察叔叔,看看警察叔叔是不是拿去买烟?”李宁看后主动和捡到钱的网民联系,并第一时间帮其找到了失主,将钱交还给失主。矫正了网上吐槽中各种对警察不良形象歪曲的事实,用拾金不昧的诚信态度感化网民,被网民称为“阳光诚信警察”。
师生认可的“网络安全教育专家”
网络安全的重点在于防范,在日常工作中,李宁常接到学校、企业、军营等部门关于“网络安全讲座”的邀请,他无论多忙,都会按时参与授课,为更多的人讲授和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此外,他还担任多家学校的法制安全员和多家企业的网络安全员,为他们提供网络安全方面的专业支持。无论是千里跋涉到偏僻乡村为村民们讲解互联网的作用和功效,还是在炎炎烈日下到广场做全民网络安全防范技巧的宣讲,无论是在军营里对数百人做安全知识讲座,还是一对一上门与中小学生做健康上网的口传心授,他始终洋溢着热情的笑容。他的耐心讲解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群众称赞的“网络社会守护神”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极大地危害着群众的财产安全,特别是2013年开始,贵港地区频频发生了多起QQ诈骗案件,这让网络安全专业科班出身的李宁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将网络犯罪团伙一网打尽。2013年12月,有群众报警称自己被骗子通过QQ聊天的方式骗走200万元。接到报案后,李宁作为专案组的骨干成员,以出色的业务能力与支队其他同事一起分析研判案情,跟踪守候犯罪嫌疑人……经过十多个昼夜奋战,逐步摸清了这个犯罪团伙的作案规律,并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帮助受害人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事后,受害人薛某事后送来礼金以示谢意,被李宁婉言拒绝,他说“群众的平安是我们警察最大的责任。案子破了,群众交付给我们的请求也结束了,也就是我们最大的收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传播者”
作为一名老党员,李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理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上,他主动担任核心价值观代言人,通过手机彩铃、微博、微信、论坛等方式传播核心价值观理念和精神,为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推进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