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胡 舟

发稿时间:2015-03-18 15:18: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3年3月份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周某和章某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经鉴定,周某为轻伤。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章某否认自己将周某打伤,拒绝接受调解,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作为,多次上访。胡舟同志得知情况后,及时调阅卷宗,仔细审核材料,并会同办案单位多次到案发现场走访,对证人再次一一取证,在新的证据面前,当事人周某和章某终于达成和解,最终该案顺利移送起诉,被害人周某对公安机关表示很满意。

  没有高谈阔论,只有默默耕耘;没有畏难退缩,只有进取拼搏,这就是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胡舟的工作写照。正值而立之年的他,以无私、无畏和高度的责任感践行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交口称赞。枞阳县公安局自2011年至2014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这些荣誉的取得,无不浸透了他辛勤的汗水,凝聚着他几多的心血。

  呕心沥血,当好后卫。如果说,那些战斗在一线的民警像一支球队的前锋,那么,公安法制人就像是球队的后卫,要给予前锋最强大的支援和保障。胡舟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3年来,他共审核各类案件1200余件,发现问题1600余处,发放整改通知书560余份,他审核的刑事案件无一被检察院绝对不起诉、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审核的行政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变更,无诉讼败诉以及国家赔偿,以事实诠释了法制民警的履职尽责。在做好"后卫"工作的同时,他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法制监督新模式,那就是在主动执法上下功夫,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3年来,他先后提前介入处理、侦办重大、疑难信访案件20余件。

  2014年1月,枞阳县森林防火形势严重,胡舟同志被县局安排在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周潭镇驻点,该同志共参与扑灭火情8起,山区巡查70余次,深入各村庄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900余份。4月5日,正值清明节放假,上午10时许,周潭派出所接到报警:周潭镇周潭村五保户周真银的房屋失火,火情紧急。接警后,胡舟同志立即随同周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起火的房屋是木梁瓦房,位于村庄中间,当时屋内一片火海,厨房内尚有一满瓶液化气罐,液化气罐随时都会爆炸。危难时刻,胡舟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冒着随时爆炸的危险,与派出所民警一道跑到该房屋厨房后门,忍着火烤高温,用水将厨房的火势扑小,迅速将液化气罐搬至屋外水塘边,消除爆炸隐患,随后与村民一起用水泵抽水将火扑灭。他的这种不惧危险,挺身在前的救火行为,赢得了在场村民的一致好评。

  夙兴夜寐,公而忘私。多年来,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从未休过年休假。2013年6月至11月份,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高。他作为县局取保候审"专项办"成员,经常加班加点,共建立各类档案675册,审核刑事案卷475卷,提出整改意见316条,及时退还保证金449000元。

 

责任编辑:孟春
青春建功十三五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团十八大官方网站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