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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四川省委“四要求”部署“一学一做”教育实践

部署全省团系统“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发稿时间:2017-03-01 13:4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月24日,共青团四川省委召开第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共青团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企业、区(县)团干部代表、省级驻外团工委代表,新媒体、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青年代表约150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把握总体要求。突出“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把握好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这一主线,把握好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根本目标,把握好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这一着力点。二要落实重点任务。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以严实作风和高度使命感、责任感,在今年2月至9月期间,组织开展好团员自学、主题团课、征文活动、组织生活会、入团仪式、评选表彰、规范基层组织、团员志愿服务、网络主题团日、团员先锋岗(队)创建等涵盖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实践活动三大方面的10项工作。三要抓好工作结合。要与各领域团组织、团员特点结合起来,特别抓住学校共青团这个源头和关键,推动中学、高校、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社会组织等领域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教育实践。要与改革攻坚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实践为改革攻坚激发内在动力,通过改革攻坚为教育实践提供有力保障。要与从严治团结合起来,把教育实践作为“8+4”“4+1”“1+100”等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每名专、挂、兼职团干部都要全程参与、深入指导基层团委的教育实践。四要精心组织安排。各级团组织都要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推进。要注重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宣传特色亮点和优秀典型,营造宣传声势、展现活动效果。上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团总支、团支部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对教育实践开展不合格的基层团组织给予相应处理并要求重新开展活动。团省委机关班子成员将分赴全省各市(州)进行督导检查,将教育实践开展情况纳入2017年全团重点工作考核,确保教育实践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马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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