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青文字﹝2017﹞3号
黑龙江省关于印发《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绥芬河市、抚远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省直各团委,各省管企业团委,省“两类”组织团工委,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在“优环境、助发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基础上,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部署,着重解决服务不优、效率不高,不讲诚信、不践诺言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增强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建立和完善青年文明号守信践诺机制,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服务群众水平,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创先争优、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为推动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
三、活动内容
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创建集体要总结推广前一阶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办制”,探索推行“一站办结、一窗办结、一次办结、远程办结”,提倡通过人性化服务,专业化技能,标准化流程,远程化办公,让群众“少跑路、少填单、少证明、少排队、少等待”,感受到“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
(一)热情周到,服务优质
1.提供热情服务。审批类、服务类青年文明号成员要做到态度热情、微笑服务。用语文明规范,“请”不离口,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结果有回声”。执法类青年文明号成员要着装上岗,持证执法,举止文明、言行得体,耐心听取检查对象的解释和意见。杜绝简单粗暴、冷漠生硬、酒后上岗、野蛮执法。
2.创新服务手段。探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积极建设资料电子化管理系统,逐步实行“一次扫描,全程共享”。倡导通过手机APP、服务热线办理简单程序性、咨询类、查询类事项,减少办公场所现场工作量。
3.提供延伸服务。倡导提供延时服务,当日来询事项当日办理完结。推行工作时间提前开门,避免室外排队。有条件的集体探索开展预约服务。对于年老、病残人员,实行网络认证,确需本人办理的,实行上门服务。设置综合弹性窗口,减少服务对象排队等待时间。
(二)环境优美,形象文明
1.营造优美环境。工作场所整洁明亮、干净卫生,台面物品摆放有序。办事群众喝有水、坐有椅、写有笔。办事秩序井然,无长队积压、群众投诉现象。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争创集体悬挂争创标示)、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承诺书、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照片、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
2.树立良好形象。集体成员着装得体、仪表端庄、行为规范。窗口行业上岗佩带“青年文明号为您服务”字样的绶带或具有明显“青年文明号”字样的证牌,团员要统一佩戴团徽。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印制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供服务对象免费领取。
(三)流程简明,办事高效
1.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压缩时限,提高效率。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通过内部流转、互设窗口等方式,杜绝服务对象“往返跑”“无效跑”现象。重新梳理前置要件,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提倡在办公场所内提供照相、复印服务,最大限度减免收费事项。
2.实行首问负责。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的,要热情接待,并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3.实行限时办结。坚决落实“马上办”要求,对于审批手续简单、要件齐全的办理事项,应即刻办理。对于审批手续复杂,需多部门研究确认的,要按公示的承诺时限限时办结。能做到即办的,一律实行即办。提倡最大限度的缩短“承诺件”办理时限。
4.开辟绿色通道。提倡为重点项目开展“全程、无偿、高效”的代办服务,实施服务窗口联动,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地提高审批效率。
(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1.打造阳光政务。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现场LED大屏、公示牌等公示办事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法律依据、前置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人员、办理结果。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审批事项告知书、流程图。逐步探索提供短信通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等服务。
2.实行一次性告知。对前来办事群众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咨询群众“有问必答”,对不在服务范围内的事项积极提供“联系服务”。
3.提供标准化服务。严格办公场所标牌、服务设施摆放标准。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作申报材料示范文本。统一规范各种决定书的内容、格式及送达标准。
(五)业务精湛,廉洁自律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精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提升岗位技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岗位业务流程,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告知补全一次清”。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五小”攻关、导师带徒活动,切实提高集体成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3.营造公平环境。落实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在企业遇到困难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清理规范中介机构,严禁滥收费和征收“过头税”。杜绝执法依据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格及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随意执法行为。坚决惩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产业项目建设等犯罪。
4.强化廉洁自律。集体成员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工程建设、采购、合作者的自由选择等行为。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坚决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扰乱经济正常秩序的违纪行为。大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
四、保障措施
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要以“三亮三比三查”(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比效能、比服务、比态度、查台账、查践诺、查投诉)活动为统揽,加强统筹推进,着力提升质量,强化督导问效,确保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1.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
省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地)活动组委会要组织本行业、本地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创建集体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要依托实体和网络平台,亮明青年文明号标识、亮明对外服务承诺、亮明社会监督渠道,从而强化集体诚信自律意识。要结合集体岗位特点,明确成员岗位责任,形成本集体“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践诺方案和服务承诺书。统一将印有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投诉举报方式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模板见附件2)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开公示,并通过展示板、电子显示屏、对外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创建集体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三亮”工作任务。在7月3日至9日期间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
2.比效能、比服务、比态度
省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地)活动组委会要组织本行业、本地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创建集体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和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治要求。加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力度,针对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创新工作手段组织开展服务竞赛和技能比武,选拔岗位能手和服务明星,发挥典型示范引带作用。集体成员要立足服务一线优势,及时采纳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主动研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举措,将办事效率指标具体量化,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三比”服务竞赛,形成可在本单位、本行业推广的典型经验,在集体成员中营造助力优化发展环境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查台账、查践诺、查投诉
省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地)活动组委会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责任,采取日常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活动的督导、验收、管理。省活动组委会定期整理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留言,对留言投诉集中和投诉情况恶劣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地)团组织检查核实。在各行业厅(局)、各市(地)团组织、服务对象企业、群众中聘任青年文明号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了解青年文明号日常情况。适时组织诚信行动验收检查,检查青年文明号创建台账和亮诺践诺执行情况。通过走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活动内容落实情况和收效反馈。
对于经活动管理机构调查,或经媒体曝光或群众检举,发现集体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参与态度消极被动的;创建工作质量严重下滑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将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集体中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违法、违纪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发社会恶性事件;长期存在“黄牌警告”所列问题,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集体的申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未能兑现,社会评价不佳,或未能达到其他创建基本要求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将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将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作为2017-2018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行业部门归口组织领导职责,做好本行业、系统的活动部署和安排,积极落实督导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地)团委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属地青年文明号的组织和发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地)、各行业系统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各团市(地)委要将活动覆盖到行政审批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市民大厦,特别是省活动组委会没有覆盖的部门,各团市(地)委要负主责,将他们一同纳入到诚信行动中。6月上旬,各市各行业要完成动员启动工作,确保同一主题,同频共振,形成合力。
2.加强交流,选树典型。省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活动组委会要加强重点培育和面上推进,注重总结、提炼一批来自基层的实践载体和示范经验,通过互访互评、交流观摩等方式加强整体推动,形成面上态势。各地、各行业要把挖掘、选树、宣传、推广典型作为重要内容,省活动组委会将适时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选树和表彰一批在诚信行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典型。各市(地)活动组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定期召开组委会联席会议,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各地、各行业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动态,帮助整改落实。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省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活动组委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积极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释放传播正能量、好声音。省活动组委会将在黑龙江日报设置专栏开展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典型事迹巡礼。在东北网首页建立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网络宣传平台,定期发布活动动态、服务承诺、典型经验。团省委微信公众号发布龙小青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活动专题,宣讲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全省青年文明号诚信践诺的实际行动。各地、各行业要及时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工作信息要注重体现典型事迹、先进做法和活动效果。
联系人:杨 頔 王 菲
联系电话:0451—53643201
附件1
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李豪岩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
副组长(共20名)
李井泉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巡视员
王建国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金成 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司 清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姜成福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王福学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义平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连钧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乃巨 黑龙江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 伟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郭 霞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梁云才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作君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姚伟明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荣球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石文来 哈尔滨海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邓新权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副局长
刘立华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学东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师 野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
王江涛 共青团黑龙江省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办公室副主任(共19名)
张 弛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副处长
王 卓 黑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
郭红梅 黑龙江省司法厅团委书记
田跃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维东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宋亚忠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基层指导处处长
张立新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李 丹 黑龙江省粮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孝春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处长
尹殿奎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处长
陈海涛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董晓艳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党群办主任
于丽萍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工处处长
陈剑飞 哈尔滨海关团委书记
李晓颖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宣传部部长
马 琳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郭 林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刘春雨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团委副书记
办公室成员(共19名)
杨 頔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主任科员
郭晓一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孙明超 黑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科员
王玮婧 黑龙江省司法厅团委干事
柴迦军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团委书记
王淑樱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团委书记
穆 森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基层指导处主任科员
邢其兴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邱印成 黑龙江省粮食局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孙大刚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
于 航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王宏伟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副处长
费春宏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科员
佟智慧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党群办科员
姜宗宜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科副科长
宋佰龄 哈尔滨海关团委委员
吕郑超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冯晓东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调研员
张 晶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
附件2
全省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诚信行动服务承诺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