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将组织全国法院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动员全国法院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法官职业的新发展,充分借助线上线下社会参与平台,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庭审观摩、案例解析、岗位体验、群众评议、互访互学等公益实践活动,创造内容鲜活、形式生动、导向鲜明的法治文化产品,汇聚青年创新创造的正能量,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工作发展的新气象,推动形成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的社会新风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至7月,集中活动时间1到2周。
三、活动内容
深化青年文明号“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亮出活动标识、活动主题等,形成整体态势,扩大社会影响。
(一)统一形象,做好规定动作
1. 亮明品牌标识。在服务窗口、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或青年文明号创建标识;在电子屏幕或网上平台播放青年文明号宣传片或主题歌;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等服务载体和对外窗口,公开质量和服务承诺、咨询和投诉渠道;集体成员佩戴青年文明号标识,规范司法礼仪和用语。
2.营造活动氛围。依托电子屏、宣传栏、网站、微博等线上线下对外平台,展示活动主题、海报、消息、成果等;净化美化办公环境,丰富便民设施和手段,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特色,挖掘活动内涵
1.提炼法院文化素材。深入挖掘、宣传集体和集体成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典型事迹、感人故事,展示青年创造和青年风貌。
2.总结新鲜经验。总结集体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新经验、新措施、新成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凸显青年文明号标杆带动作用。
3.加强法院文化宣传。发挥集体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广泛开展庭审观摩、岗位体验、案例解析、普法教育、风险防范等活动,传播法治理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丰富载体,构建生动局面
结合活动内涵,开展有形有效的实践活动、创造生动多样的展示载体,突出开放性、互动性、体验性,提升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形成有声有色的活动局面。
1.开展公益普法活动。邀请社区群众、社会监督员、媒体记者等走进集体,通过面对面的深入沟通,让司法贴近公众、公众信任司法。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园区等开展法律援助、知识普及、文明倡导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2.拓展网上活动空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登新媒体,拓宽群众的参与渠道,在网络空间亮出品牌、亮化品牌。
3.培育有形文化产品。积极创作宣传展板、便民手册、微视频、网络课堂等群众易读易懂、生动活泼、方便获取的法院文化产品,借助多种形式予以展示,强化活动效果。积极开展微视频、微故事等文化微作品的征集、发布、推广工作,动员组织青年干警发挥聪明才智,踊跃参与制作,并择优报送优秀微作品。
(四)联手行动,扩大规模效应
积极配合各级团组织促进文明号集体的联合联动,聚合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优势和力量,形成整体发声、协同协作的活动规模效应。
1.深化区域共建。深化区域联创机制,有效组织所辖青年文明号集体联合实施示范服务、社会宣传、文化展示等活动,形成社会宣传集群效应。
2.搭建交流平台。各高院政治部以开放周活动为牵动,开展青年文明号互访互评、交流分享、集中巡讲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争创一流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氛围。
3.集中宣传展示。把握开放周活动的重要节点和重点举措,整合法院自有宣传平台和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典型经验、先进人物、法院文化的宣传推广。
四、组织实施
“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统筹指导,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
王玉华 史江伟 67556344 67557987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