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了。来自全区各行业、系统的296名正式代表、56名列席代表带着全区7万多名团员的重托,共同规划新时期海淀共青团的发展蓝图。
“海淀青年”微信订阅号、“海淀共青团”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贯穿于会议全过程。用微信简报推送代替纸质简报发放,并制作了“一张图看懂团代会报告”、“一张图了解团代会日程”等推送内容,便于参会代表及时、深入了解会议内容。开展“我眼中的团代会”精彩随手拍、“共青团,我想对你说”代表寄语等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并通过现场设备展示优秀照片与寄语,从而进一步提升代表在会中的参与度、活跃度。
本次团代会共有296名正式代表和55名列席代表出席。正式代表中,男代表115名,占38.9%;女代表181名,占61.1%。中共党员193名,占65.2%;共青团员103名,占34.8%。少数民族代表25名,占8.4%。
本次大会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海淀共青团的工作,对今后五年工作做出了展望和规划:过去五年,海淀共青团紧密结合海淀区人才富集、知识富集特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海淀十大杰出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挥榜样模范作用,引领各战线青年为核心区建设建功立业。举办“青年歌手大赛”、“青年微电影大赛”等比赛,引导青少年坚定为实现“青年梦”、“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的信念决心。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忆英烈话文明”、“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网络签名寄语活动,吸引区内10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感。
积极推进社区青年汇建设,精心设计“新青年学堂”、“新青年城市体验营”等8大类品牌活动。建立市级示范社区青年汇90家,开展各类活动6000余次,直接联系服务青年12万余人次;设立全国首家驻看守所“青少年司法社工站”,协调区公安分局成立全市首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预审队伍,与检、法系统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构衔接形成“一条龙”工作机制。出版全市第一套“法制校长”教材,与公检法司、教委等部门会签全市第一部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制度,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建立海淀区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研究基地,培育孵化全市第一家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打造了北京共青团系统自我培育社会组织的优秀典范。
稳步推进“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星光自护教育”、“青春红丝带”、“海淀树人助学基金”等传统品牌项目。五年共计开展活动800场次,累计参与青少年16000人次,筹集“海淀树人基金”、“希望之星1+1”助学金100余万元,为全区10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去团组织的关爱和温暖,真正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在全市率先成立首家区级层面志愿者联合会,并于2015年规范提升为海淀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成立专家志愿服务团,开通“志愿海淀”微信公众账号。夯实基层志愿服务阵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站全覆盖。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大力推进团队和个人注册,整合区域志愿服务力量,全区注册志愿者达55.6万余人,注册志愿者团队7492个,居全市十六区县之首。
五年来,海淀共青团先后被中央综治委、北京团市委等单位授予“闲散青少年社会融入项目全国优秀试点城区”、“北京共青团两节送温暖活动突出贡献集体”、“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北京青年健康使者火炬行动组织贡献奖”、“建国65周年庆祝活动志愿服务先进单位”,海淀区志愿者联合会获得海淀区优秀社会组织特等奖、第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团区委调研课题《90后大学毕业青年群体工作生活及思想状况调查研究》获得2013年度北京共青团及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二等奖。
未来五年,海淀团区委将继续利用全新媒体,创新引导青少年方式方法,推出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微文学、微视频和微设计作品征集活动;团结一批青年网络意见领袖,提升团干部善用媒体凝聚青年、推动工作的能力;开展中关村地区青年创业发展状况调研,全面掌握中关村地区青年创业现状;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培育专业化维权工作团队,加强青少年社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海淀树人基金、海淀青联基金、希望之星“1+1”助学金等资助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海淀树人基金、海淀青联基金、希望之星“1+1”助学金等资助体系,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深入实施志愿服务行动,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逐步实现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集中的学校和社区全覆盖;针对社区“五需”青少年、低保重残青少年等十类重点群体,分类分批开展帮扶服务。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倾听青少年呼声、反映青少年诉求、呵护青少年成长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北京团市委副书记熊卓,海淀区委书记隋振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于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关成启,区政协主席彭兴业等,以及区总工会、海淀团区委历任书记、兄弟区县团委书记、驻区高校团委书记、驻区单位团委书记、各基层团组织主管领导出席大会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