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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少年检察官”成普法先锋

发稿时间:2014-08-16 10:1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16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田秀研)“观摩庭审时,一开始我们有说有笑,没感觉到异样。但当被告人被带到法庭时,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寿光市洛城二中学生、“少年检察官”王红玉说,“这次庭审我受到了一次最直观、最生动的法律教育,我们青少年一定不要犯罪。同时我要把自己听到的、看到的、感受到的,讲给周围的同学和家人,让他们遵纪守法。”近日,在寿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庭审现场有来自洛城二中的8名“少年检察官”。“少年检察官”观摩庭审,是团寿光市委和寿光市检察院联合实行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特色法制教育之一。

  庭审现场感受法律尊严

  整个庭审现场,“少年检察官”们认真地听着法官对案件的审理。“这是寿光团市委和寿光市人民检察院送给同学们的特殊礼物。”寿光市检察院派驻洛城检察室主任韩莉莉说,通过与辖区学校洛城二中的层层选拔,将品学兼优、口才好、热爱集体活动、具有榜样和表率作用的同学聘为首批“菜乡少年检察官”。通过举办庭审观摩,由孩子们再“直播”给其他同学,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告诉未成年人要珍惜自由、敬畏法律、远离犯罪,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时刻不忘规范自己的言行。

  “少年检察官”范昕妍说:“第一次来到法庭,看到国徽,我感受到法律的尊严。”王红玉说:“我感觉他(被告人)坐在这里,非常可怜,但他的行为非常可恨,有老有小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和同学要几块钱都是不对的

  王红玉所在的七年级八班专门组织开了一次“普法教育主题班会”,她跟范昕妍一起走上讲台,把自己听到的、看到的、感受到的讲给班里同学听。韩莉莉则为孩子们带来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手册》,并为同学们讲了小事引发犯罪的故事。课堂上,当王红玉问“哪些是违法行为”时,同学们纷纷举手,踊跃参与:吸毒、偷拿东西、斗殴……孩子们一会儿分组讨论,一会儿争先恐后地举手发言。“听了检察官阿姨的讲课之后,我知道了和同学哪怕要几块钱都是不对的。这样的小错,最终会酿成大错。讲课提高了我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懂得了应该从日常中的小事做起,不能因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七年级8班学生任伟佳说,通过这次主题班会,同学们懂得了应该遵纪守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洛城二中校长张瑞海说:“‘少年检察官’走在同学们中间,用行动和实际例子改变了同学们以前对法律的模糊、淡薄意识。检察院通过‘少年检察官’评选活动,把法律教育贯穿于日常生活。”

  多渠道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路径

  团寿光市委和寿光市检察院以洛城检察室为试点,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制教育新模式。去年建成了以“普法先行、飞扬青春梦”为主题的“寿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图文展板、创意造型、数字多媒体等灵活多样的展示手段,从人性化角度解读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打造了一个科技感十足、与时俱进、内容与形式并俱的现代化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利用多媒体投影仪为同学们播放精心制作的集文字、图片、视频影像于一体的“青春路上,与法律同行”法制课件,使学生们从视觉、听觉方面共同感知法律,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学们写心得体会、参加法制征文比赛、书画比赛、手抄报比赛,让法律意识内化于心,增强青少年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编辑: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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