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现场 (团云南省委 供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郭发兵)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64号)要求,扎实推进共青团系统“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共青团云南省委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昆明举行全省共青团系统“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务培训。各州(市)团委和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团工委、各县(市、区)团委主要负责人,团省委各部门负责同志共150多人参加培训。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省人民政府把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微型企业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省稳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2014年4月,省政府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7号),明确提出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金融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14〕474号),明确了微型企业培育扶持的具体政策、条件、流程和标准等。10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64号),对进一步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做出了安排部署,将共青团确定为5家具体承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的单位之一。
共青团云南省委书记杨军出席培训并讲话。他对全省共青团今年前10个月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当前云南省共青团工作存在不足以及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参与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共青团网络宣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青年创业就业、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共青团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2015年度团报团刊征订、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搭建创业平台、激发民间创业热情、扩大创业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是推动云南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的一件好事、大事、要事,事关全面推进云南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今年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他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充分认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有力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他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上下齐心、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咬紧牙埋头干、争分秒见成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效率意识、统筹意识,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自我加压,创新进取,高标准、快节奏、高效率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为2014年度各项工作画上圆满句号。团省委副书记景绚同志出席培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