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3〕18号)要求,现将共青团系统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至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联系电话:010-852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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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2023年7月13日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
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先进个人
张露娜 浙江省台州市天宜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