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禁毒办通〔2020〕4号)要求,现将共青团系统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至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联系电话:010-85212136
邮 箱:qybzcfgc@sina.com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2020年3月13日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禁毒办通〔2020〕4号)要求,现将共青团系统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至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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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