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程鑫)团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委始终把对志愿者队伍的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抓,不断探索建立了三个强化、二个提升、一个提高“321”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志愿者队伍的服务管理,促进了志愿者队伍高标准、高素质、高效率壮大发展,也在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赢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团县委通过“新丰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的政策法规、最新时政,引导青年团员志愿者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等,进一步提升志愿者队伍政治素养,树牢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期,都组织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开展“速成”培训,强调活动的注意事项、服务内容、各岗位职责,确保志愿服务规范、添彩;针对有就业需求的志愿者,团县委发挥联系对接相关单位优势,开展“中式面点+西式烘焙”技能提升促就业等培训20余期,收拢志愿者回报社会、助力乡村振兴的爱心。
强化管理,提升自律意识。各志愿者协会按规定开展换届选举,产生会长、理事若干名,会长、理事作为志愿者日常服务管理人员,定期召开碰头会议,针对志愿者队伍服务管理上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团县委工作人员和一名志愿者协会理事担任该项志愿服务活动发起人、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对接管理,保障了各项志愿服务万无一失、绝对安全;鼓励志愿者之间建立“老带新”师徒关系,在活动开展时、日常生活中加强交流,“手把手”传授志愿服务经验,管理新进志愿者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提升志愿者队伍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自律意识。
强化审核,提高队伍素质。在招募社会人员参与志愿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时,注重听取公检法司、社区(村委)的政治审核意见,坚决防止“动机不纯”等损害志愿者形象的人员成为志愿者协会会员;各志愿者协会会员引荐新成员时,注重对其生活圈、朋友圈等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审核,杜绝志愿者队伍出现“团团伙伙”的小圈子;各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团县委积极协助并告知“谁组织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规定,共同维护志愿者队伍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