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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

发稿时间:2021-11-05 15:27:00 来源: 光明日报 中国青年网

  提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还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现代化建设,实现富起来的目标,我们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改革开放前30年采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不仅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而且为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非公经济快速增长。

  事实证明,在国家实现工业化的初期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为中国经济起飞奠定了雄厚物质基础;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需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必须运用市场机制,让市场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单一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则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研究新中国经济史,只有准确把握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经济体制转变与分配制度变化的原因与作用,才能够深入理解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理论界称之为单一公有制。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所有制关系的调整,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在实践上,我们并没有现成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经验可循,只能以苏联为师。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当时“是懵懵懂懂的”“只能基本上照抄苏联的办法”。

  历史地看,改革开放前的30年采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与我国当时的国情相适应的,不仅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而且为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提供了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除在经济、技术上封锁中国,还发动朝鲜战争,企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之中。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有5亿多人口,而国民收入仅360亿元,工业基础尤其薄弱,重工业几乎一片空白。中国要真正站起来,必须迅速增强国防实力,建立起自己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推进工业化,需要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国家投资办工业企业,生产资料当然归国家即全体人民所有。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超过90%,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一个农业国发展工业,资金从哪里来?中国既不可能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通过掠夺殖民地积累原始资本,也无法通过小规模的手工业发展,缓慢积累大工业所需的资本。唯一的选择,就是依靠农业为工业积累资本。但当时农村的情况是:人均耕地只有3.27亩,牲口和农具严重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十分简陋,1949年全国库容超过1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只有6座,库容1000万立方米到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也只有17座,灌溉面积仅2.4亿亩。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对此,毛泽东同志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上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1951年9月,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随着工业化不断提速,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大。1955年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发挥出了强大的动员能力。广大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兴建了大量农田水利设施。据统计,1952年—1982年间,全国共整修、新修堤防、圩垸17.3万公里;建成水库8.7万座,总蓄水库容量达到4208亿立方米;修建了万亩以上的大灌区5288处;修建、新建各种塘坝619万座;建成机井267.2万眼;全国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2.4万平方公里;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57年的2733.9万公顷增加到1980年的4488.8万公顷,平均每年增加76.3万公顷。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制度基础,我国快速实现了工业化,工农业生产能力有了大幅提高,为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走到了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时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有一个描述:“我们现在的生产技术水平是什么状况?几亿人口搞饭吃,粮食问题还没有真正过关。我们钢铁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只有国外先进水平的几十分之一。新兴工业的差距就更大了。在这方面不用说落后一二十年,即使落后八年十年,甚至三年五年,都是很大的差距。”他在和外宾谈话中也多次强调,“我们中国还很穷”。

  按照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原理,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必须调整生产关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既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经济体制的转轨

  改革开放前,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资源配置方式采用的是计划手段,也称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随着发展阶段及目标任务的变化,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进入到工业化中后期阶段。

  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之后的发展历程证明,我国在工业化初期阶段薄弱的经济基础上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采用计划经济体制是有效率的。

  众所周知,英国是工业革命的摇篮,可英国的工业化进程却长达150多年,法国、美国的工业化也大体如此,因为他们都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通过自由市场作用,从传统社会内部自发产生出推动工业化的因素,是一种内生型的自由主义工业化模式。如果走西方工业化的老路,我国的工业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在工业化初期阶段,需要优先发展重工业,为此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我国当时资源全面短缺的情况下,若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大量资源不可能被集中而快速地投入到重工业部门。而计划经济体制的显著特点,就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政府可以通过控制生产剩余,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急需发展的重工业领域。

  用计划经济体制推进工业化,重要手段是依靠农业支持工业,国家低价收购农产品,在工业内部实行低工资制,确保工业部门能够实现较高利润。1953年11月,我国颁布了《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统购统销政策。从“一五”至“五五”时期,国家工业化投资主要来自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计划经济体制为中国经济起飞奠定了雄厚基础。全国基础设施资本存量从1953年的202亿元上升到1978年的1113亿元。到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所拥有的工业门类,中国几乎全有。我国工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140亿元增加到1977年的3725亿元,增长了25.61倍。

  然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后,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必须使市场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计划经济体制对推进国家工业化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农、轻、重比例和积累与消费比例出现了严重失调,城乡居民收入也没有得到显著提升。1978年世界发达国家人均收入8100美元,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520美元,而我国人均收入只有230美元。“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指出:“考虑的第一条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而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力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改革。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改革开放从农村拉开序幕,安徽小岗村农民率先实行“大包干”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后,各地农村一呼百应。到1983年底,全国90%以上的生产队都实行了“大包干”。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创新,使农村生产力实现了爆发性增长。1984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4亿吨,创下了历史最高水平,国内粮食基本自给自足,之后有些年份还出现了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问题。到1993年,国家正式取消了“粮票”“布票”等短缺经济时期的票证。

  城市以国企改革为突破口。1979年以重庆钢管厂等6家国企作为试点,推开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1984年开始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国企进行公司制改造。以上改革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国内工业品供给日益丰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工业品逐步出现了过剩,生产结构失衡问题也凸现出来。

  在短缺经济时代,国家可以用计划手段配置资源。但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工农业产品出现过剩,国家已无法决定企业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也无法再统购包销。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成为普遍呼声。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均进入世界前列,国际地位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分配制度的变化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条件,主要是指各要素的所有制关系。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分配制度也经历了从改革开放前的“单一按劳分配”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理解我国分配制度的转变,可从两方面看:

  首先,改革开放前的单一公有制与计划经济决定了单一的按劳分配体制。西方经济学讲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参与的分配,也是企业内部的初次分配。关于个人收入分配原则,19世纪初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曾提出过所谓的“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得到利润,土地得到地租,劳动得到工资。后来经济学家将此公式简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萨伊提出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有两个制度性前提:一是生产要素归个人所有,二是存在普遍的商品交换关系。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单一公有制意味着生产要素归全民或集体所有,只有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拥有,个人收入当然只能按劳分配。在城市,1950年我国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1956年开始实行货币工资制,也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确立干部24级、工人8级工资制。农村实行土改后,先后经过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阶段,农村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转变,农民收入分配形成了“缴纳国家税金,扣除生产费用、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格局。

  从经济学逻辑上讲,改革开放前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是与当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今天绝不能全盘否定这种分配制度,也不能将按劳分配与平均主义“大锅饭”混为一谈。事实上,改革开放前的按劳分配体制不仅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大量资金,而且由于国家对收入分配的控制,也保障了广大人民的生存权利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低水平普遍供给。

  其次,改革开放后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经济和工商业专业户相继出现,不久还出现了雇工现象,民营经济也应运而生。到1979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1万人(户),比1978年增长了1倍多。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政府也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对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进行变革。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发展,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作为创造物质财富必不可少的条件,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收入分配。对此,党的十三大报告作出回应,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其他收入分配形式存在。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其实也是交换。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生产活动,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参与分配。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进入21世纪后,国有企业中职工持股或以技术入股、专利入股、以无形资产兼并弱势企业等已经很普遍。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拓宽可参与分配的要素范围,首次将知识作为生产要素。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刻变革,数据日益成为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新生产要素,云计算、智能终端、数字营销、数字金融等方兴未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将数据增列为参与分配的要素,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目的就是要让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作者:王东京,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