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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让“有困难,找团团”不是空话

发稿时间:2020-01-10 08:42: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主播君的话

  有困难,找团团。这不是一句空话,在宁夏,团组织就用实实在在的帮扶赢得青年人的心。

  当在家中遇到青年志愿者马栋鑫的那一刻,宁夏女孩杨彤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

  此前,这个家住同心县王团镇北村的姑娘一心想外出打工,可由于诸多现实原因终未成行。去年夏天,在团同心县委青年志愿者的帮助下,杨彤在离家不远的扶贫产业园找到了工作。

  刚进工厂,杨彤既缺乏必要的岗位技能,又对车间作息不习惯。这时,青年志愿者再次出现在她身边,他们组织岗前培训、心理疏导、素质拓展和技能比拼,帮助杨彤度过了“适应期”。

  如今,这个22岁的农村姑娘已成长为中核(宁夏)同心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的副组长,实现了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转变。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像杨彤这样,成长得益于团组织及时帮扶和引导的年轻人还有很多。

  扶贫:转变农村青年意识

  在同心县,团县委以“共青团投身攻坚战 贫困户蜕变‘金蓝领’”为主题,先后动员3000余名农村青年到扶贫车间就业,让农村闲散青年成长为产业工人。

  在扶贫车间运行期间,针对一些农村青年入职意愿不高、收入增长慢、离职率高的现实,同心县团干部进行跟踪心理疏导,帮助农村青年合理释放工作压力,并借助户外素质拓展、职业技能大赛、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等活动,提升青年工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选树培育了一批班组带头人,让大伙儿在思想上树立起发展意识。

  宁夏团组织在广泛开展驻点调研中发现,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匮乏,是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人民群众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落后、致富能力不足,则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针对思想观念问题,宁夏组建了270余人的青年讲师团,联合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开展“1+X”基层宣讲活动,将宣讲活动点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相结合,特别是面向贫困地区群众,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帮助大家转变思想观念。

  为了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团宁夏区委还主动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团建,按照“团干部+志愿者”的模式,扩大贫困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实施规模,充实工作力量。从2018年开始,在全区各乡镇至少配备1名大学生志愿者担任青年专干,协助“第一书记”开展志智双扶工作。

  帮创业青年化解难题

  2013年,河海大学博士吴夏蕊与“植物黄金”藜麦结缘。藜麦耐寒、耐旱、耐盐碱,从小在宁夏长大的吴夏蕊觉得,家乡有藜麦生长所需的优质自然环境条件。于是,她带领团队开始了相关研究。

  2015年年初,吴夏蕊挥别坚守了8年的大学讲台,带着藜麦种植研究成果,从江苏回到家乡创业。“可现实远比想象困难。”为了找到一块实验推广田,她跑遍石嘴山、银川等地,磨破嘴皮才将第一粒藜麦种子撒进土里,随后,资金、场地等问题又成了她创业路上的“绊脚石”。

  就在进退维谷时,团组织主动与她联系,难题随之一一化解。2015年12月,在团组织帮助下,吴夏蕊成立创业公司,落户石嘴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此后,又通过区、市两级团组织举办的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成功将宁夏藜麦带上了央视《创业英雄汇》栏目,事业发展迎来了新天地。通过双创平台,吴夏蕊荣获“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称号。

  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接导师资源、争取低息创业贷款、开展创业大赛、将优秀项目推向全国……在宁夏,围绕青年创新创业的实际需求,各级团组织探索出青创意、青创园、青创贷、青创赛等平台,近年来,全区团组织共培育2500多个创业项目,扶持6000余名创业青年。

  为职业青年搭建成长成才平台,积极引导青年投身高质量发展生动实践,也是宁夏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团宁夏区委举办的全区青年技能大赛汇集了全区多个职业门类的青年技能人才,吸引了众多单位组团参赛。

  精准设计帮扶措施

  团组织积极投身自治区扶贫富民战略,出台《宁夏共青团投身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聚焦“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希望工程学业资助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创业扶持行动、志智双扶公益行动、扶贫志愿服务行动、闽宁共青团协作帮扶行动等6项行动。同时,加强与自治区各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特别是深化与金融系统的合作,选派23名金融系统青年干部赴贫困地区团组织挂职,担任县级贫困户产业联络员,促进金融与团内资源更好结合。

  在六盘山脚下的隆德县,借助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当地团组织开办“共青团小店”,与福建对接成立“闽宁协作助残乐购商城”,销售中药材、干果、土蜂蜜等特色农产品,形成了专业化销售网站,链条式商业模式,吸引了一批优秀青年发挥专业特长,带动农民群众一起致富。

  此外,宁夏发动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定点扶贫,目前区市县三级团组织共有27名团干部在18个村驻村扶贫。团宁夏区委先后派出3批7人次在西吉县王民乡红太村开展驻村扶贫,为红太村修建了共青桥,解决了全村900多人的出行问题。同时,修建了红太社区,开展了七彩小屋、快乐音乐、快乐美术等公益项目,丰富了群众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据团宁夏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宁夏共青团组织累计投入帮扶资金670万元,红太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主导产业有了长足发展,贫困面从2014年的49.5%下降到2018年末的0.7%,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150元增加到7560元。

  涉“校园贷”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对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严格依法、审慎适用”,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准确理解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新闻媒体对人民法院采取此项措施存在误报误读时,应当及时予以回应和澄清。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决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应当做好与被执行人子女、学校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给被执行人子女带来不利影响。

  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急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根据《意见》,在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杨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