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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护花使者” 守护校园 岁月静好

发稿时间:2017-09-11 08:37:00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2017年5月,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反校园欺凌手册》在该市跃进路小学首发,这是广西检察机关首本反校园欺凌读本。图为该院检察官与“校园检察官助理”分享创作心得。 梅错摄

  9月开学季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50名小学生的“副业”也重新开张了。身为柳北区检察院的“校园检察官助理”,他们今年的重点工作将放在“搜集校园欺凌大数据”上。

  “我当上助理后,很关注网上的校园欺凌新闻。其实很多施暴者和被欺负的同学都不懂法,一个不尊法守法,一个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已经有一年半“助理”经验的杨凌诗熟稔地和记者谈起自己的“副业”。12岁的她已经可以随口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隐私权保护等内容。

  将学生从台下听法“升级”到台上参与普法,正是广西未检部门推广法治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创新做法。从依法打击侵害校园安全犯罪,到双向保护涉案未成年人,从创新预防模式强化普法效果,再到联合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化护航合力,广西未检检察官始终如“护花使者”,活跃在护航校园安全的一线。

  重拳出击:舆情中发现线索,专业化办理案件今年4月23日,浦北县某网站上传了一个1分多钟的视频,视频中三个中学女生对同宿舍另一名女生进行侮辱嘲笑谩骂,并对其掌掴拍打,拉扯衣服和头发;同月29日,该县居民朋友圈流传一个10秒钟的视频,某中学数名学生在学校对面马路上互相殴打、拉扯,引起众人围观。

  接连两起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在网上引起不小轰动。“我们了解情况后,立刻制定了计划,对两起事件涉及的8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并聘请专业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浦北县检察院未检科长韦海宁向记者介绍。

  欺负弱小、言语羞辱、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猥亵性侵……发生在校园里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频频在网上流传,令人触目惊心。近年来,社会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危害认知越来越深入,对该类事件的防治也纳入法治轨道。从网络舆情中及时发现校园欺凌暴力案件线索,并纳入快速应对、专业办理的绿色通道,已成广西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日常办案程序。

  “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法律惩治。”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高度关注打击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钦州市某初中学生方某与同学黄某有矛盾。为了报复黄某,2016年6月,方某纠集数名小伙伴,在放学后围堵殴打黄某,致其重伤并有昏迷、骨折症状。在积极促成几名涉罪未成年人赔偿的同时,钦州市钦北区检察院将其中4人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4人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适用缓刑。

  “2016年,全区三级检察院共批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53人,起诉70人,教育矫正涉罪未成年人163人。”自治区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邓玲玲介绍,广西未检部门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坚持“宽容不纵容、检察不缺位”原则,依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公正处理,宽严相济,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维护校园安全。

  邓玲玲介绍,在机制保障上,广西已成立专门未检机构120个,并在贺州市八步区、柳州市柳北区和防城港市防城区建立了集中管辖制度,将辖区未检案件集中到一个基层院办理,并构建专人专办机制。办案过程中,适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反应机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双向保护: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助“折翼天使”回归

  走进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未检专业办案区,除常规的听证宣告区、讯问区外,“心理沙盘”和满满两柜子的卡通玩偶引人注意。利用心理沙盘游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咨询和心理疏导,正在广西未检部门逐渐推开。

  “校园欺凌与其他涉未成年人案件还有不同,它具有隐蔽性、反复性,对学生造成无形的伤害,而施害学生也存在相当心理问题。”钦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慧说,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时,她们始终将“双向保护”作为基本原则,既加强对涉罪学生的教育矫治,也注重对被害学生的疏导保护。

  钦州承坭斋陶艺公司在钦南区检察院隔壁,近水楼台成为该院的“护蕾基地”。2014年开始,该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管护实验项目,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适用非羁押措施的保证条件,协助监管并提供社会服务,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行为矫治,顺利回归社会。目前,该院已在钦州市儿童福利院、广西新龙物流公司、钦州承坭斋陶艺公司建立“护蕾基地”,提供公益性服务和体验式工作的机会;同时建立学校教育管护站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管护站,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

  对被害学生的关护,则更需要专业知识。为了给遭遇校园欺凌暴力的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的心理服务,广西不少未检检察官自学心理学,并取得心理咨询师从业资格。更加专业的创新模式也在积极探索中。

  钦州素有“中华白海豚之乡”的美誉,白海豚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极高,也极易受伤。“我们叫涉案未成年人‘折翼的天使’,帮助他们回归,就像帮助受伤搁浅的海豚重回大海。”苏慧说,今年6月,钦南区检察院启动了“灵动海豚”计划,联合该市救助管理站和钦州市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公司,对流浪未成年人,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及不起诉未成年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未成年证人(即尚不够罪的不良行为青少年),分成“蓝白粉灰”海豚四个子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费用由政府买单。

  这也是广西首个列入政府购买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所有项目均邀请未成年人的家长同时参与,一年给予15次专业心理辅导及行为矫治。“三个月13个案例,‘灵动海豚’计划的良好效果已经渐渐显露。”苏慧说。

  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心理咨询、观护关爱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合适成年人机制,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实现人性化,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打造更具亲和力的未检品牌,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的“吴晓燕检察官办公室”,恭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的“珊珊热线”,百色市检察院的“守护天使团队”……各具特色的未检检察官形象让学生更加信任。

  多元化预防:引入社会力量织密司法保护网

  开学第一天,记者刚走进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小学,瞬间被贴满校园的漫画普法墙、法治校园展板吸引。不大的校园里,随处见“法”。

  “我们和检察院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2016年初,我们就选出了第一批‘校园检察官助理’,他们经常参与到检察官普法活动中。有了检察院的协助,我校创建法治校园形式丰富效果好,马上我们要申报‘零犯罪学校’。”谭校长向记者展示了申报材料,其中检校合作内容颇占分量。

  在柳北,未检工作早已不是检察院一家之事。“校园欺凌、暴力行为虽然发生在校园,但是成因却很复杂。因此要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多元化预防。”柳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毛德宁介绍,该院成立了“检爱联盟”,将共青团、妇联、学校、医院、公益组织等社会单位集结在一起,以社会力量共同促进未检工作。该院将这些合作内容拍摄成公益视频,制作成普法漫画,已成全国检察机关借鉴学习的对象。

  在钦南,以强化专业化机构为抓手的未检“钦南模式”同样引人关注。2012年以来,钦南区检察院设立了广西首个未成年人检察科,又推动法院组建少年审判法庭、公安成立未成年人警务大队、共青团委成立合适成年人办公室,形成司法联动机制。“有些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但有了联动机制,公检法一条线处理,形成司法保护合力。”苏慧说。

  未成年人工作是系统工程,为加强预防效果,广西检察机关联动其他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搭建了“检察+N”法治平台,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在推动“检察+教育”、创建法治校园活动中,2016年7月起,广西检察机关和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文明办、高级法院、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妇联,共同举办“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法治进校园巡讲、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以选派法制副校长、设立校园法治橱窗等形式,强化普法效果。

  而在“检察+共青团”“检察+妇联”“检察+社区”平台建设中,广西检察机关积极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以此为依托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同时紧密对接社区,及时对受伤害、失足未成年人实施心理干预。

  “最近,我们还关注到留守青少年暴力犯罪、边境地区校园女生被同学逼迫卖淫等现象,这也是我们办案的新焦点和方向。”邓玲玲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必须越织越密。

责任编辑:刘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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