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库车县团委讯】今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二周年,又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切实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库车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为实现全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库法制组〔2012〕5号)文件精神,库车县团委积极组织团委干部及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团县委副书记-北京物资学院挂职干部孙涛带领团委职工和志愿者来到牙哈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手册、书籍、板报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社会救助、以及与农牧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库车县团委共发放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单100余份、《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读本》200余册。
此次活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突出了宪法宣传,深入宣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给、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于胜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