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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借势借力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发稿时间:2013-01-15 18:5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12月底,团重庆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就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的阐释,并从组织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建带团建各项制度措施。要把基层团的建设纳入基层党建总体规划,把共青团工作责任目标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要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共青团工作,每年要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考核。二是要加强乡镇团干部队伍建设。把乡镇团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团委会同乡镇党委共同考核选拔。各级党委在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时应有符合条件的同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团的专职书记、副书记按照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或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的规格和条件配备,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成后的乡镇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作为乡镇党委委员后备人选。三是提供和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和阵地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门要将留存党费的3-5%用于基层团建工作,同时要帮助协调县级财政按照每个乡镇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将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统一拨付,确保专款专用。要持续加大对基层的资源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性。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对共青团开展的重点活动和青少年公益事业,核拨必需的专项活动经费,并建立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区县(自治县)党组织已建的党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党员电化教育站点、党员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工作和活动阵地,要向基层团组织开放。四是努力形成各方支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合力。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门、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过问、靠前指导,协调各方面力量,支持基层共青团开展工作。区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乡镇党委要帮助整合资源,为乡镇共青团工作优化环境。

  截止目前,九龙坡、北碚、云阳等团区县委已主动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并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制定了详实的实施方案。各级直属团组织也正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外出务工青年返乡的时机,通过赶场、庙会、民俗节等方式广泛开展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送文艺下乡等活动3900多场次,受益青年达96000多人次。

责任编辑: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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